寵物親子臉 利得彙 世博 隨手拍 李春姬 

教育路迢遙







十年來,生命環境教室邀請了醫師、家長、學生在校園推廣動物輔助教學

,先後協助三所民營的保育場 (新店協力園、三重賈鴻秋狗舍、貢寮流浪
動物之家基金會保育場)及一所鄉公所的收容所 ( 貢寮鄉犬友會館 )。
我們犧牲所有的假日,捐出大量的心血、體力和錢財。那麼不辭艱辛的努
力,只是為了澄清生命和環境的倫理價值。與擁有保育土地使用權的負責
人合作,是為了建立一個實踐動物保護,具有生態教育和情義發展的學習
環境。
然而,眼見一隻隻從危險的街頭被驅趕追打之下挽救的流浪動物,安置在
高喊著 " 愛心救狗 " 的收容場所,卻又一隻隻在收容所遭到髒病饑渴甚至
肢體暴力....等二度凌虐以致傷亡或失蹤。
在臺灣,許許多多人已經感到因救援流浪動物就得忍受不斷受挫的心痛真
難熬 ! 小學生的純淨心靈和腦筋,更是因此傷痕斑駁,在黑暗的成人社會
中摸索的孩子懷著無解的悲痛成長,他們幼年關懷生命的熱忱逐漸變作對
社會正義的卻步。
大家都說教育是國家建設的磐石,教師和學生面對社會大眾高度標準的尺
量,也必須接受政府交付的承啟使命,但是在以量決勝,人頭民主的制度
裡,教師和學生只能任憑風雨襲擊,低頭耕耘!否則學校就成了臺灣法治
的刀典祭場 。
( 框內是摘錄天佑臺灣網站的一篇文章 )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動 保 法 第 一 刀!
1998/11/28聯合報北縣版刊登一則淡水中泰國小教導主任當學生面虐貓致
死案 ,希望大家在網路上開罵,打電話去學校罵, 罵到農委會用動保法
對這主任從嚴處分,以達殺一儆百之效。
這隻小白貓聽說是流浪動物之家焦主任照顧的,常到中泰國小和小朋友玩
, 認識的叫牠「觀音媽」。
農委會說要查辦此事, 不知動保團體的施壓是否夠讓此事不可不了了之
。 不論如何,小貓已受盡痛苦慘死,無法彌補。這種人,難保不會有下
次。
1998/12/22聯合報第一版 : 淡水中泰國小李姓教務主任成為動保法第一
位受罰者,多令人高興。
( 1998/12/23民視線上新聞 ) 無故虐待小動物首件處分案成立
如果您無故虐待或傷害小動物,有可能違法。動物保護法實施一個多月以
來,今天首度出現第一宗對虐待動物案件做出處分。
今年11月間, 台北縣中泰國小教導主任為了驅趕一隻流浪貓,結果 將小

貓摔出校園致死。農委會認為這名教導主任有虐待動物的事實,已經違反
了動物保育法,因此要求台北縣政府做出處分,將他處以新台幣一萬元以
上五萬元以下的罰鍰。
黃歡︰成為動物保護法實施後受罰第一人,可能是李主任始料未及。我把
報紙看了一遍
1. 農委會是在接到保育團体的告發後處理本案。所以檢舉動物受虐事件,
仍然是由保護動物團体出面向農委會告發比較有效。
2. 農委會是依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:「不得無故虐待、騷擾或傷害他人飼
養之動物」作處理。
3. 聯合報刊載了李主任的一段話:
『動物保護法雖規定「不得無故虐待、騷擾或傷害他人飼養之動物」,學

校中 的「野貓」並無人飼養,怎可定義為「他人飼養」?』
言下之意,虐待無主動物並無過錯,很難想像這種話竟出自教育工作者口
中。
不管怎樣,非常高興動物保護法發生了作用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入了解生命環境教室請入http://163.20.81.3/lifeclass網站


 

1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鄭宇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